❶ 会计基础的试卷答案
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会计基础知识》模拟题
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会计基础知识》模拟题
、 单项选择题1、《企业会计制度》于( B )发布。
A.1993年7月1日 B.2000年7月1日C.2000年12月29日 D.2001年元月1日
2、(A)是指运用货币计量及专门的会计方法,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报告。
A.会计核算 B.会计分析 C.会计预测 D.会计决策
3、( A )原则适用于划分各期收入和费用。
A.配比 B.权责发生制 C.历史成本 D.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划分
4、下列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是( C )
A.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 B.水电费 C.购买机器设备的支出 D.生产工人工资
5、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属于收益性支出的是( C )
A.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B.购建固定资产支出
C.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 D.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
6、在利润表中,对主营业务要求分别列示其收入、成本,而对附营业务只简略列示:“其他业务利润”这一做法体现了(C)
A.可比性原则 B.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C.重要性原则 D.配比原则
7、会计科目是( C)的名称。
A.会计要素 B.帐簿 C.帐户 D.会计报表
8、下列不属于企业会计要素的是( C )
A.资产 B.收入 C.净资产 D.负债
9、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 C)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A.一年内 B.一个营业周期内 C.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内 D.一定会计期间内
10、下列属于流动资产的是(C)
A.预收帐款 B.在建工程 C.待摊费用 D.无形资产
11、固定资产盘亏属于(B)
A.管理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业务支出 D.财务费用
12、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B )
A.财务状况 B.经营成果 C.营业利润 D.营业收入
13、( A )是按经济内容不同对会计要素的分类。
A.会计科目 B.会计帐户 C.会计凭证 D.会计报表
14、( D )是损益类帐户。
A.待摊费用 B.预提费用 C.制造费用 D.财务费用
15、企业在不单独设“预付帐款”帐户的情况下,可用( A)帐户代替。
A.应收帐款 B.预收帐款 C.应付帐款 D.预提费用
16、制造费用帐户按用途结构分类属于( C)帐户。
A.资产类 B.成本类 C.成本计算类 D.集合分配类
17、用来核算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及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应收应付款的帐户称( B )帐户。
A.调整类 B.结算类 C.暂记 D.对比
18、按照结构和用途的分类,累计折旧属于( A)帐户。
A.资产 B.损益 C.集合分配 D.调整
19、坏帐准备属(B)调整帐户。
A.备抵 B.附加 C.备抵附加 D.权益
20、“待摊费用”帐户的期末余额表示( B )
A.已经分摊尚未支付的费用 B.已经预付尚未分摊的费用
C.已经支付且已分摊费用 D.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
21、复式记帐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帐户中同时登记,其登记的帐户是( B )
A.资产类帐户 B.相互联系对应帐户
C.权益类帐户 D.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
22、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是对帐户按其(D)进行分类的结果。
A.经济内容 B.经济用途 C.结构 D.提供会计信息的概括程度
23、借贷记帐法下的发生额平衡是由( A)决定的。
A.“有错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
C.平等登记
D.帐户的结构
24、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应编制( D )
A.现金收款凭证 B.银行存款凭证
C.现金付款凭证 D.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25、“限额领料单”属于( B)
A.自制一次凭证 B.累计凭证
C.外部一次凭证 D.原始凭证汇总表
26、外来原始凭证一般都是(A)
A.一次凭证 B.汇总凭证 C.累计凭证 D.联合凭证
27、登记帐簿的依据是( B )
A.会计分录 B.会计凭证 C.经济合同 D.会计报告
28、发现记帐凭证应记科目正确,但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已登记入帐,更正时一般用( B)
A.划线更正法 B.红字冲销法 C.补充登记法 D.平行登记法
29、现金存入银行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依据是( C )
A.现金收款凭证 B.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C.现金付款凭证 D.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30、银行存款日记帐与开户银行帐目的核对是(C )
A.帐证 B.帐帐 C.帐实 D.帐表
31、“应付帐款”帐户期初贷方余额为78000元,本期借方发生额为23万元,贷方发生额为20万元,则期末余额为贷方( B)元。
A.88000 B.48000 C.30000 D.278000
32、( D )帐户期末一般无余额。
A.生产成本 B.待摊费用 C.应交税金 D.主营业务收入
33、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对现金应进行( C )
A.定期清查 B.不定期清查 C.实地盘点 D.技术推算盘点
34、财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查帐核对来查明( C )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A.帐证 B.帐帐 C.帐实 D.帐表
35、对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采用( A )法。
A.实地盘点 B.核对帐目 C.技术核算 D.询证
36、最后进价法是以最后一次进货单价作为全部库存材料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它应用于存货的哪种盘存制度?( D )
A.实地盘存制 B.永续盘存制 C.技术推算制 D.以上都不对
37、下列哪种计价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都可使用?( A )
A.先进先出法 B.后进先出法 C.加权平均法 D.移动加权平均法
38、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本单位原始凭证时,要经本单位什么人批准,可以复制?( A )
A.单位负责人 B.总会计师 C.财务经理 D.档案管理负责人
39.期末企业银行存款的记帐余额为26万元,银行对帐单29万元,经过未达帐项调节后余额为28万元,则企业在银行的实有存款是( C )万元。
A.26万元 B.29万元 C.28万元 D.27万元
40、北方建材厂,2001年1月初库存A材料20吨,库存单价为1000元,1月5日购进A材料10吨,购进单价为900元,1月10日领用A材料15吨,在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请问A材料领用成本是多少?( A )
A.14000元 B.13000元 C.15000元 D.20000元
二、 多选题1C 2A 3B 4C 5C 6C 7C 8C 9C 10C 11B 12B 13A 14D 15C 16D 17B 18D 19A 20B
21B 22D 23A 24D 25B 26A 27B 28B 29C 30C 31B 32D 33A 34C 35B 36A 37C 38A 39C 40A
1、会计在经济过程中具有的客观功能叫做会计的职能,包括(AB)等。
A.核算 B.监督 C.分析 D.控制
2、按照提供信息的对象不同, 会计分为(AB)。
A.财务会计 B.管理会计 C.企业会计 D.政府会计
3、会计作为一种经济计算工具,具有以下特点( ABCD )。
A.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B. 以凭证为依据1ABCD 2AB 3ABCD 4ABC 5ABCD 6ABCD 7ABCD 8ACD 9ABC 10AB 11ABCD
C. 财务信息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
D.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经济活动具有促进、控制、考核和指导作用。
4、会计核算工作的三大主要环节是(ABC)
A.填制会计凭证 B.登记会计帐簿 C.编制会计报表 D.成本核算
5、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我国企业的会计期间划分为( ABCD )
A.年度 B.半年 C.季度 D.月份
6、下列组织可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的有(ABCD)
A.分公司 B.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
C.公司销售部门 D.企业生产车间
7、(ABCD)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的。
A.会计分期 B.权责发生制原则 C.历史成本原则 D.计提折旧
8、《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13项会计原则,其中关于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会计原则有(ABCD )
A.客观性原则 B.谨慎性原则 C.一贯性原则 D.及时性原则
9、下列关于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原则有( ABC )
A.权责发生制原则 B.配比原则
C.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D.谨慎性原则
10、下列会计处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AB)
A.对资产计提减值备 B.加速折旧法 C.后进先出法 D.权益法
11、下列属于盘存类帐户的有( ABCD )
A.原材料 B.包装物 C.银行存款 D.固定资产
12、下列属于成本计算类帐户的有( )
A.物质采购 B.生产成本 C.在建工程 D.制造费用
13、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ABCD)
A.固定资产盘盈 B.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C.?+-?固定资产收益 D.罚款净收入
14、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有(ABCD)
A.车船使用税 B.房产税 C.印花税 D.土地使用税
15、对于负债类帐户来说,正确的有( AC )
A. 借方登记减少数,贷方登记增加数
B. 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C. 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D. 借方发生额一般小于贷方发生额
16、适用数量金额式明细帐的帐户有(BC )
A.生产成本 B.库存商品 C.原材料 D.固定资产
17、适用多栏式明细帐的帐户有( ABD )
A.管理费用 B.营业费用 C.待摊费用 D.生产成本
18、( ABD)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A.现金日记帐 B.银行存款日记帐 C.原材料明细帐 D.总分类帐
19、职业道德的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ABC )
A.职业道德意识 B.职业道德规范
C.职业道德行为 D.职业道德内容
20、朱镕基总理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为:(ABCD)
A.诚信为本 B.操守为重 C.坚持准则 D.不做假帐
三、 判断题12ABC 13ABCD 14ABCD
15AC 16BC 17ABD 18ABD 19ABC 20ABCD
1、在配比原则的具体运用上除考虑收入与费用的因果关系的配比,还应该考虑有同一会计期间的配比。( )
2、企业会计的对象就是企业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 )
3、具体会计准则包括行业共同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和披露会计准则。( )
4、财务会计也叫对内报告会计,管理会计也叫对外报告会计。( )
5、会计前提“持续经营”是假设企业不会破产清算。( )
6、《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必须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当将其折算为人民币。( )
7、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
8、一贯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都是对企业会计信息提出的要求,所不同的是,后者是从同一企业不同期间的会计信息的年度提出的要求,前者是从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角度提出的要求,即纵向和横向都要求有可比性。( )
9、会计主体假设确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会计分期假设确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
10、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
11、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该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
1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13、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支出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 )
14、重要性原则要求,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不做会计处理。( )
15、会计期间的划分是正确计算收入、费用和损益的前提。( )
16、一贯性原则的目的是保证从横向上对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会计信息进行相互比较和分析,预测企业的发展趋势。( )
17、企业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会虚增企业的资产,虚增企业的利润。( )
18、会计要素是指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也是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化。( )
19、帐户的借方和贷方,哪一方表示增加,哪一方表示减少,取决于帐户的性质和类别。( )
20、对任何一个帐户来说,期末余额都等于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
21、各个单位都应将所有的会计科目都一一对应地设置帐户。( )
22、帐户按经济内容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属于帐户的基本分类。( )
23、暂记类帐户同损益帐户一样,期末一般应结转,结转后帐户无余额。( )
24、调整类帐户的余额同被调整帐户的余额相反。( )
25、累计折旧、利润分配,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都属于备抵调整帐户。( )
26、根据帐户记录编制试算平衡表以后,如果所有帐户的借方发生额同所有帐户的贷方发生额相等,则说明会计分录的编制和帐户的登记是正确的。( )
27、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平行登记,是指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入总分类帐户,又要记入所属的明细分类帐户。( )
28、自制原始凭证是由企业财会部门自行填制的原始凭证。( )
29、一次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累计凭证可以反映若干经济业务。( )
30、若一笔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较多,需填制多张记帐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也可采用“连续编号法”。( )
31、记帐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会计凭证。( )
32、记帐凭证按其填制方式不同分为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 )
33、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款业务,一般编制转帐凭证。( )
34、记帐必须使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
35、各种帐簿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保管期满后可以销毁。( )
36、全面清查既可以是定期清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清查。( )
37、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记帐错误和未达帐项所造成的。( )
38、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时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
39、若主管业务利润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大,说明企业盈利较稳定。( )
40、不同的帐务处理程序的主要区别是登记帐簿的依据不同。( )
一、 单选题:二、 多选题三、 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错5错 6错 7对 8错 9对 10错 11对 12对 13错 14错 15对 16错 17对
18对 19对 20对 21错 22对 23对 24错 25错 26错 27对 28错 29错 30错 31对 32错 33错 34对 35错 36对 37对 38错 39对 40对
❷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会计基础测试题及答案
12月份计算机应用考试备考复习内容如下:(1)选择题题库:40分(Windows
xp:8分;Word:16分;Excel:12分;Pointpower:6分;IE:10分;Outlook:8分;Word:16分、Excel:12分、Pointpower:6分这3个部分是丢分的地方务必多看多练统考模拟环境中选择题需要多做几次如无把握的就打开软件去找,尽量40分选择题拿到30分。(2)操作题题库+操作题视频录像:60分(注意:视频录像会被某些免费杀毒软件误报病毒,请关闭杀毒软件如360,建议使用卡巴斯基)(3)考试自测练习模拟系统,建议安装每天练习;统考模拟系统需要在IE6.0和office2003环境下才能使用。
❸ 会计基础考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三十一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第三十四条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第五十一条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