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需单位谁来批准,和会计档案不得外借批准人一样吗
单位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
应该与会计档案不得外借批准人一样
如果临时拿出复印或不是长期性的借用最好会计人员跟着
❷ 会计档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借出
是错的。1、首先不符合原话。《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98)第32号):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2、不符合实际。如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资产等,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机关的审计方式有现场审计,即到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方法,也有报送审计方法,即要求被审计单位将会计资料报送到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方法。无论哪种方法,审计机关都会提供一个叫“资料交接清单”的东西,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写在上面,最后按单退还。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可能也有调出会计资料的权利。
❸ 请问:原始凭证 会计档案 的外借问题异同点
不尽相同。大家都知道,原始凭证的唯一性特别强。丢了以后就再也无法弥补了。会计档案包含原始凭证,但不仅仅是原始凭证,还包括分类账、日记账等账本,以及其他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得外借,只能借出复印件,并且标明用途,以防被恶意使用。外借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借用手续和期限。除原始凭证外的其他一些会计档案,视情况可以外借,因为有的是一个整体,涉及到好多资料,没有办法复印,这种情况下经严格的审批后可以短时间外借,但手续一定要齐全。期限不能过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❹ 会计档案借出的表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98)第32号):
1.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不符合实际。如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资产等,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机关的审计方式有现场审计,即到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方法,也有报送审计方法,即要求被审计单位将会计资料报送到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方法。
3.无论哪种方法,审计机关都会提供一个叫“资料交接清单”的东西,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写在上面,最后按单退还。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可能也有调出会计资料的权利。
❺ 会计档案借阅和保管规定
1、 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方可借阅。
2、 公司以外的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借阅人应持有所属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集团总部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时,应经集团财务总监和被借阅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 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所有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5、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6、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全程陪同,借阅地点仅限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
会计档案保管规定: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学会计论坛。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❻ 会计档案外借问题
选D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❼ 会计档案的借出需谁同意
单位领导一般的高层就是领导,单位负责人只有一个。单位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在财经法规中不是一个意思。
❽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据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
年度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开销户登记簿; 客户挂失申请书、挂失登记簿、补发凭单(卡)收据; 账销案存的清单或资料。 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销毁清册; 7有价单证、业务公章销毁清册; 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己用凭证、账簿登记簿; 会计系统数据移植日的所有会计档案; 会计初始环境文本、 基础数据维护修改有关记录、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档案。
会计档案是会计活动的产物,是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档案室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
2.利用会计档案提供的过去经济活动的史料,有助于各单位进行经济前景的预测进行经营决策,编制财务,成本计划。
3.利用会计档案资料,可以为解决经济纠纷,处理遗留的经济事务提供依据。
4.会计档案在经济学的研究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史料价值的作用。
❾ 急!急!急!原始凭证和会计档案外借的条件是一样的吗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注,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复制原件!也就是只能复制想查阅的部分的原件,不是复制会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