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前可以直接到财税局报的,好像从去年开始都实行网上报名了,说是为了节约国家资源,提高办事效率。
浙江省宁波市报名时间一般是6月底7月初,考试时间11月份。除宁波外,其他地区报名时间一般为11月份,考试时间是次年4月份。
注册时要填会计档案号码是报考初级会计职称的时候才有的,所以一定要考出会计资格证后才能报考初级。
培训班的话各个地区不一样的,三百左右差不多了。其实说真的,资格证都挺简单的,用不着去报培训班的,只要把指定教材看一下,以前试卷做一下,一般都能过的。
有关考试的一些具体通知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财税网。
⑵ 浙江省会计证报名时间
这个一年一次,今年的已经过了,4月12号都要考试了,一般是在每年12月中下旬报名,第二年4月考试,费用包括两本学习资料一共100多元,具体忘记了,呵呵.<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本资料,可以在报名的时候订购.
这两门合格后再考会计电算化,考出就可以申请领证了。报名上浙江财政厅或者杭州财税网。
浙江省
会计继续教育
的考试题目是根据你所学的各科内容对应的各科题库中汇总自动生成试卷的。
比如假定你选足课时后有《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和《
企业会计准则
》两个科目,那么考试题目是根据你所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个科目对应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个科目题库中汇总自动生成试卷,进行考试。一般是单选,是非和多选
⑷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年可以考几次
算考过一次了。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通过网络报名。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2014年度首次报名时间初定为2013年12月2-11日(具体报名时间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考试时间从2014年1月份开始。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修改申请表,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报名当月1-20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原则上应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考点参加考试,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考点(不包括宁波)参加考试。但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根据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具体考试场次由考点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系统中设置、分配,考生可根据考场安排自主选择考试场次以及考试日期,一经选定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试报名费用。
4.在2014年度内,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3次。
⑸ 浙江会计考试报名官网
您好,这个直接到浙江财政局官网报名即可,网址:http://kjbm.zjczt.gov.cn/
⑹ 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上报考了2012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不小心把登录名跟密码都忘记了,怎么办
在网络打进去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然后点上面的找回密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了,重新设置一下
⑺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怎样选考场
那是你登陆时还没开始报,时间是从上午10点开始的,你肯定在这之前登陆了,因此才导致你报不了,10点之后就可以报了。
浙江省(宁波除外)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1月29日10时至12月8日17时
⑻ 2010年浙江省会计初级考试报名开始没为什么浙江省财政厅上面的网址进去还没有可以报呢
2010年浙江省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报名通知全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103e40100f6uo.html
要先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网报名、缴费,才能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这样才能算报名成功。
⑼ 浙江会计从业继续教育
两者均可,具体如下:
1.普通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接受网络继续教育。
2.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1),于今年3月1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于今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3、培训机构或企业、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应在具体培训实施前1个月,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市、县(市、区)会计人员参加省级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当事先征得所属地财政部门书面同意。
4、面授培训工作应于今年12月20日前实施完成,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数据导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培训备案,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5、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