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联系好会计师事务所,他会跟你提供《银行询证函》的表格。
2、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准备好钱,带着工商局给你出具的名称预约文件,可以选择一个你觉得比较好贷款的银行去开设验资账户,然后用现金缴款单将现金存入验资账户,银行会帮你填好《银行询证函》并盖他们的公章。注:注册公司的钱最快要3个工作日能提出来,必须要用财务章和法人章才可以。
3、带好《银行询证函》、股东身份证等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就可以去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了,很快的一般一个小时就可以出出来。
㈡ 简单点说,验资报告是什么,一般是多少周期总结一次,是不是半年总结一次
验资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没有周期总结这么一说,
只有在您的公司实收资本发生变化或是新设立一个公司时,先到银行入资金后,拿着入资单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验资报告。这份报告是交工商局备案的,证明你的注册资本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已经存入到公司账户内的一份证明材料。
做验资报告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
只要您的公司不在实收资本上做变更就不需要做验资报告。
㈢ 会计师事务所是怎么验资的
会计事务所验资:
审验资本的步骤分为接受验资委托、验资实施和验资讲演三个阶段。
(一)接受验资委托阶段
1、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业务职员在接受验资业务委托时,首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单位治理当局沟通,实地察看被审验单位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了解被审验单位的基本情况,填写《业务登记表》说明验资的内容、范围、详细要乞降洽商情况。在充分考虑验资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如接受委托,即与委托人就委托目的、审验范围、双方的责任、时间要求、验资收费、验资讲演用途及使用责任、业务商定书的有效期间、商定事项的变更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验资业务商定书》,一式二份,经主任室分管领导核签由法人代表盖章,一份交委托单位,一份待项目完成连同验资工作底稿一并归档。
2、对于设立验资中的非首期验资或者变更验资,应当查阅被审验单位的前期验资讲演,近期会计报表和审计讲演以及与本次有关的验资资料,应当关注和了解被审验单位以前注册资本的实收和变更情况。假如发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前出具的验资讲演存在题目,最好不要承接该项变更验资业务。
3、在沟通、了解和实地察看被审验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按照要求编制《总体验资计划》,公道铺排验资工作,详细执行可通过各审验项目的审验程序表实施完成,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验资计划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将情况记实于验资工作底稿。
(二)验资实施阶段
验资取证和审验程序是验资实施阶段的重点工作,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业务职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取得充分适当、有效、完整的验资证据是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讲演的依据。同时将验资执行过程作好记实形成验资工作底稿。
对于不同类型、性质的被审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取下列相关的验资资料。
1、验资取证
1.1设立验资的取证
1.1.1“一般企业”设立验资还应获取: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讲演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个人出资者的身份证实;
(5)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实、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或股东会议决议;
(6)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办代理人的证实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办代理人的身份证实;
(7)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实;
(9)银行开户申请书和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10)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平等证实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
(11)投入什物资产的财产清单、交接和验收证实;
(12)什物资产的作价依据、权属证实材料和存放地点证实;
(13)专利证书、土地使用权证、非专利技术证书等及有关无形资产出资的批准文件;
(14)政府有关部分对高新技术成果的审查认定文件;
(15)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实及作价依据
(16)什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评估讲演及出资各方对资产出资的确认文件;
(17)出资者对其出资资产的权属、未设定担保等以及在规按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
(18)投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9)对非首期出资的被审验单位与出资者及联系关系单位往来款项清单;
(20)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1.1.2“三资企业”设立验资还应获取:
(1)审批机关核发的书面文件和《批准证书》;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外方投资者开业证书或个人身份证实;
(4)外汇治理部分核发的外汇登记证、资本金账户、开户证实,如被审验单位在境外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批准文件;
(5)境外汇入汇款通知书、涉外收入申报表及国家外汇治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6)外方出资者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的有关交款证实、外汇治理部分批准文件、已审会计报表和审计讲演、董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及完税证实;
(7)以入口什物出资的购货发票、货物运输清单、货物提单、保险单及海关查验报关单等;
(8)经有关部分授予资格的价值鉴定机构出具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证书。
1.1.3“股份制企业”设立验资还应获取:
(1)国务院授权部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被审验单位设立的批文;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政府有关部分对被审验单位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
(3)证券监管部分准予公然召募股份的批文;
(4)与证券承销机构达成的股票承销协议;
(5)证券承销机构在承销结束时出具的承销讲演;
(6)招股仿单;
(7)证券承销机构股款划转的证实材料;
(8)发行用度清单。
1.1.4“新设合并企业”设立验资还应获取:
(1)合并各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新设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3)政府有关部分批准企业合并的文件;
(4)有关合并的公告;
(5)合并各方的债务了债讲演或债务担保证实;
(6)合并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合并各方的资产评估讲演及合并各方对合并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8)合并前各方和合并后被审验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1.5以净资产出资还应获取:
(1)以净资产折股的审计讲演;
(2)净资产评估讲演及对评估讲演认可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基准日至净资产转入日期间的变更协议;
(3)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负债交接清单;
㈣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出验资报告
1、提前联系好会计师事务所,他会跟你提供《银行询证函》的表格
2、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准备好钱,带着工商局给你出具的名称预约文件,可以选择一个你觉得比较好贷款的银行去开设验资账户,然后用现金缴款单将现金存入验资账户,银行会帮你填好《银行询证函》并盖他们的公章。注:注册公司的钱最快要3个工作日能提出来,必须要用财务章和法人章才可以。
3、带好《银行询证函》、股东身份证等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就可以去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了,很快的一般一个小时就可以出出来。
注:如果是增资的时候也差不多。
㈤ 新公司刚成立不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那3个月以后怎么办呢需要做什么事吗
公司是外资还是内资?验资报告最重要的作用是营业执照上的 实收资本金额。
如果是内资的话,验资报告是交给公司所在区域的工商局即可,公司留一份存档。
如果是外资的话,要在3个月内去变更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实收资本,过了3个月就要请事务所将验资报告的有效期延长。不过一般事务所是不愿意延长的。
以上是上海的做法,其他地区就不清楚了。
㈥ 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要多长时间
3-5个工作日可以拿执照。。
拿到执照后将验资户转成基本户(不想转可另开)。。拿到开户许可证后注册资金就可以用了
㈦ 验资报告需要用在哪些地方,验资需要多久需要什么资料
应该是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注册资本XX元,实收资本0.然后凭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去银行开立资本金帐户,把资本金打入该帐户后,找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笔金额作验资,证明金额属实后,才能动这笔钱.验资报告出具后,才能把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改称你验资的款项.
通常情况,办理验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1、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5、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6、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1)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询证函(需在银行开设公司验资帐户);
(2)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3)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7、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
㈧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内资企业以货币资金为投入资本的资本验证手续比较简单,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出具《验资报告》。
如果投入资本为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则需验证出资人对其原先拥有的所有权,实物资产尚需现场确认实物,以及验证这些资产权属转移,需花费较多时间。但时间的长短首先取决于投资各方所做的前期工作是否充分。
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先进行净资产审计,然后才能进入验资程序,所需时间长短首先取决于企业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程度。
外资企业由于需要投入外币注册资本,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向外汇管理局函证外币出资情况,并将外汇管理局的回函作为《验资报告》的附件一起提交,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
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回函时间是5个工作日,因此,我们一般将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外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㈨ 验资报告有有限时间吗
当然有的哇,90天内提出申请.
1.将原公告中"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修改为:"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这与修改前的定义相比,一方面增加了变更验资的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验资的具体内容,体现了相关法规对注册会计师验资工作的要求。原来的验资定义,虽然从会计学角度讲比较科学、严谨,但它是在被审验单位已经建立会计账簿并对验资事项作出相关会计处理的前提下才适用的。而实际上大多数内资企业在进行设立验资时,由于企业尚未成立,大都不可能建立会计账簿及对投资者缴纳的投资款作出会计处理。在此情况下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审验,在实务中是很难操作的。而且验资报告使用者并不关心被审验单位是否对验资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者的出资是否到位,出资行为是否真实。从验资内容的修改可以看出,原公告是建立在会计报表审计理论基础上的,本修订稿对此有所突破。
2.将验资的目的明确为:"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并发表审验意见。"在我们收集的反馈意见中,对此问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删除"真实性、合法性",或者加上限定条件。主要理由是:由于验资的固有局限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并发表意见是有限度和有条件的,即必须是建立在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基础之上的。另外,对投资者出资合法性的判断有些已超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因为所谓的合法性,是指投资者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登记管理有关法规等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投资者的投资来源、投资能力等是否合法注册会计师很难判断。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坚持"真实性、合法性"的提法,理由是:第一,关于真实性,在国家相关法规中已有规定。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令第66号)第34条中明确规定:"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第二,由注册会计师验证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出具验资报告,是企业进行设立或变更登记的需要。如果注册会计师不验证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就无法满足验资报告使用者的要求,验资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为此,本稿修订时仍然保留了"真实性、合法性"的提法。当然,由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及职权所限,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可能对"真实性、合法性"提供绝对保证。这与验资报告使用者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3.明确区分了两类验资业务,并规定了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划分方法和具体内容。按照修订稿的规定,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类型取决于被审验单位在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时的类型。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内容的规定,主要参考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4号)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被审验单位的定义
本修订稿第三条,将原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设立或拟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这样修改,主要是考虑原定义中"新设立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仅针对设立验资而言的。由于修订稿在验资的定义中增加了变更验资的内容,被审验单位的定义也需随之作相应修改。需要说明的是关于非企业的其他经济组织的验资业务,本修订稿将其作为其他验资业务,列在"附则"中。
(四)关于验资的责任
近年来验资方面的诉讼案不断发生,都涉及到相关责任问题。特别是对于原公告第四条中"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理解,业内、外人士存在较大分歧。虽然原公告第四条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了明确解释,但却得不到法律界、社会公众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认同。他们认为,注册会计师对验资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就是要对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负责。而实际上,如果存在投资者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人员串通舞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在此情况下,如果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审验结论承担责任,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有关"真实性、合法性"所发表的意见是有一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只能合理保证而不能绝对保证审验结论与事实相符。为了 避免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所承担责任的误解或对注册会计师期望过高,并与国际惯例相一致,我们删除了原公告第四条,并且在修订稿中增加了第四条和第五条,进一步明确了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和注册会计师各自的责任,同时还在第十七条中强调了验资报告的作用和"合理保证"的概念。
(五)关于对错误、舞弊及违反法规行为的关注
目前注册会计师面临验资方面的诉讼越来越多,投资者出资时弄虚作假十分普遍,验资风险日益增加。针对此种情况,修订稿增加了第六条,强调保持职业谨慎态度的重要性,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充分关注被审验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以便提高验资业务质量,规避验资风险。
(六)关于审验范围
原公告对审验范围的规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尽一致,特别是未明确变更验资的范围,实务中因缺乏统一规范作法不一。为了比较准确、具体地界定验资的范围,本修订稿对原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是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验资实务的需要以及验资的定义,分别按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两种情况作了规定(修订稿第十条、第十一条)。
(七)关于审验程序
考虑到有关法规的要求和验资业务的高风险性,本次修订中严格了某些审验程序,对原来不够明确或与相关法规有矛盾的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修订稿第十二条),删除了原公告第十二条的内容,增加了某些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例如,对于货币出资的审验,增加了银行函证的必要程序。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实施银行函证程序,有助于发现被审验单位的舞弊行为,对于规避风险是很有必要的。原公告中未作此规定,是因为在当时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很难执行银行函证程序。1999年1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后,执行此程序的障碍已经基本消除,因此,在本次修订中,我们增加了此项规定。对于实物出资,原公告中未明确必须进行评估或价值鉴定,这与《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执行中遇到不少问题。因此,修订稿明确规定:对于实物的价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的基础上进行审验。关于无形资产的审验亦是如此。
对于原公告未规范而实务中已大量存在的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债务等转增资本或因合并、分立等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本修订稿中补充了有关的审验程序及基本要求。
(八)关于出资方式
《公司法》中规定的出资方式只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这5种方式。但由于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企业组织及经营形式多样化,改组、合并、分立等日益频繁,一些新的出资方式也不断涌现,如投资者以其净资产、债权、长期股权投资等作为出资,实务中已大量出现。对于新的出资方式,虽然一些部门规章有具体规定,但在《公司法》未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本修订稿不宜作出具体规定,否则就会出现与《公司法》不符的矛盾。
(九)关于实物和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问题
《公司法》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但由于内资企业设立时,是先验资后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验资时无法办妥有关的产权过户手续,而国家有关规定也允许其在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为此,修订稿增加了第十三条,要求注册会计师获取有关承诺函,并在验资报告中予以披露。
(十)关于验资报告的作用
由于近年来验资方面的诉讼案不断增加,验资报告被滥用的情况日益严重,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公众、法律界、有关监管部门对验资报告的作用存在不同理解,财政部曾于1999年7月印发了《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财协字[1999]102号),明确规定了验资报告的作用。因此,本修订稿增加了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范,并强调了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十一)关于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修订稿在验资报告内容方面的主要修改是,增加了验资报告的作用及其使用责任(修订稿第十七条)。这样修改基于以下考虑:一是验资作为一种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其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报告中说明验资的目的以及在分发和使用上的限制,这样规定也符合有关国际惯例。二是针对目前验资报告使用不当的情况十分普遍,有必要在验资报告中对其作用和使用责任加以明确。
关于验资报告意见段的内容本修订稿作了较大修改,分别规范了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报告意见段的具体内容,并对分期出资的审验问题作了规定(修订稿第十九条)。
本修订稿对验资报告附件的内容也作了必要的修改。主要考虑了验资业务的实际需要,特别是验资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㈩ 请问在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有需要费用是多少
银行开立临时户--存款到账--带着银行进账单让事务所去银行询证--事务所就可以出报告了。报告一个小时就搞定了。
另外你新设立验资,还需要准备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全体公东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不会就让事务所的搞)
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全都准备齐了,在旁边等个把小时,报告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