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會計賬簿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多少年
會計賬簿類保管期限如下:
1)總賬 15年(包括日記賬)。
2)明細賬 15年 。
3)日記賬 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
4)固定資產卡片 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5)輔助賬簿 15年。
(1)會計賃證保管期多久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保管期限備註:
一、會計憑證類
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其中:涉及外事和"轉制"的會計憑證永久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
二、會計賬簿類
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明細賬15年
總賬15年包括日記賬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5年
輔助賬簿15年
涉及外事和"轉制"的會計賬簿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匯總會計報表
主要財務指標快報3年包括文字分析
月、季度會計報表15年包括文字分析
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類
會計移交清冊15年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15年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25年
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⑵ 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久最少多少年15年嗎
會計檔案規定:一般的會計憑證的報管期是15年,重要的會計報表還需要永久保存。
⑶ 會計憑證、會計帳薄的保管年限為多少
目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保管年限可以參照下面規定: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令)第十五條規定:
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附表: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⑷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永久檔案即長期保管,不可以銷毀的檔案;定期檔案根據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l0年、l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可以分為:
1.永久: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年度財務報告;
2.25年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5年的: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4.3年的:月度、季度財務報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會計憑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移交清冊。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和銷毀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據是《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國家檔案局會同制定。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企事業單位經濟業務發生情況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屬於單位的重要經濟檔案,是檢查企事業單位過去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也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毀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毀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數據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本、 基礎數據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會計檔案是會計活動的產物,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其重要作用表現在以下方面:
1.會計檔案室總結經驗、揭露責任事故、打擊經濟領域犯罪、分析和判斷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據。
2.利用會計檔案提供的過去經濟活動的史料,有助於各單位進行經濟前景的預測進行經營決策,編制財務,成本計劃。
3.利用會計檔案資料,可以為解決經濟糾紛,處理遺留的經濟事務提供依據。
4.會計檔案在經濟學的研究活動中,發揮著重要史料價值的作用。
⑸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從10年到永久保存;
一: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以及保管時間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閱。
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各類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二:會計憑證保管要求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後,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記帳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外簽名或者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帳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帳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⑹ 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久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可以分為:
1.永久: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年度財務報告;
2.25年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5年的: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
4.3年的:月度、季度財務報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會計憑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移交清冊。
按編製程序和用途分類,會計憑證按其編製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發票、款項收據等。
後者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