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以前可以直接到財稅局報的,好像從去年開始都實行網上報名了,說是為了節約國家資源,提高辦事效率。
浙江省寧波市報名時間一般是6月底7月初,考試時間11月份。除寧波外,其他地區報名時間一般為11月份,考試時間是次年4月份。
注冊時要填會計檔案號碼是報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時候才有的,所以一定要考出會計資格證後才能報考初級。
培訓班的話各個地區不一樣的,三百左右差不多了。其實說真的,資格證都挺簡單的,用不著去報培訓班的,只要把指定教材看一下,以前試卷做一下,一般都能過的。
有關考試的一些具體通知可以關注一下當地的財稅網。
⑵ 浙江省會計證報名時間
這個一年一次,今年的已經過了,4月12號都要考試了,一般是在每年12月中下旬報名,第二年4月考試,費用包括兩本學習資料一共100多元,具體忘記了,呵呵.<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本資料,可以在報名的時候訂購.
這兩門合格後再考會計電算化,考出就可以申請領證了。報名上浙江財政廳或者杭州財稅網。
浙江省
會計繼續教育
的考試題目是根據你所學的各科內容對應的各科題庫中匯總自動生成試卷的。
比如假定你選足課時後有《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和《
企業會計准則
》兩個科目,那麼考試題目是根據你所學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個科目對應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個科目題庫中匯總自動生成試卷,進行考試。一般是單選,是非和多選
⑷ 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一年可以考幾次
算考過一次了。
三、報名辦法和時間
1.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通過網路報名。原則上每個季度安排1次報名,即於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份安排報名,次月起的一個季度內安排考試。2014年度首次報名時間初定為2013年12月2-11日(具體報名時間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考試時間從2014年1月份開始。考生可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交費、列印准考證。考生報名實行實名報名承諾制度。考生通過報名流程,視同對考試相關公告或協議作出承諾。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填報錯誤的,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修改申請表,前往當地會計管理機構提交修改申請,申請受理時間為報名當月1-20日的工作時間,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請。考生應認真填寫個人信息並承諾信息真實。因個人信息不實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原則上應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考點參加考試,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其他考點(不包括寧波)參加考試。但是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必須根據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關材料。
3.具體考試場次由考點所在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在系統中設置、分配,考生可根據考場安排自主選擇考試場次以及考試日期,一經選定不得修改。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試報名費用。
4.在2014年度內,每個考生最多可以報考3次。
⑸ 浙江會計考試報名官網
您好,這個直接到浙江財政局官網報名即可,網址:http://kjbm.zjczt.gov.cn/
⑹ 在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上報考了2012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不小心把登錄名跟密碼都忘記了,怎麼辦
在網路打進去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然後點上面的找回密碼,輸入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了,重新設置一下
⑺ 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考試網上報名怎樣選考場
那是你登陸時還沒開始報,時間是從上午10點開始的,你肯定在這之前登陸了,因此才導致你報不了,10點之後就可以報了。
浙江省(寧波除外)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11月29日10時至12月8日17時
⑻ 2010年浙江省會計初級考試報名開始沒為什麼浙江省財政廳上面的網址進去還沒有可以報呢
2010年浙江省會計職稱報名時間:10月20日至10月30日
報名通知全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103e40100f6uo.html
要先在浙江省財政廳會計網報名、繳費,才能到指定地點現場確認。這樣才能算報名成功。
⑼ 浙江會計從業繼續教育
兩者均可,具體如下:
1.普通會計人員可自願選擇通過浙江省會計人員網路繼續教育平台接受網路繼續教育。
2.符合《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備案表》(詳見附件1),於今年3月1日前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於今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3、培訓機構或企業、單位組織面授培訓的,應在具體培訓實施前1個月,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備案表》(詳見附件2),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各市、縣(市、區)會計人員參加省級主管部門、企業集團公司舉辦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應當事先徵得所屬地財政部門書面同意。
4、面授培訓工作應於今年12月20日前實施完成,並在12月31日前完成培訓數據導入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培訓備案,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訓的,財政部門不予認可。
5、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